第五章 英格兰的公立学校
随着欧盟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来自欧盟国家的孩子拥有了在英国接受免费教育的资格。而如果这些孩子的家长有意迁入英国生活和工作一段时间,那么它们就学要了解英国公立学校的状况。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用本章节来介绍英格兰的公立学校。正如第一章节提到的,在英国的不同地区(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和英格兰),教育体制各有差异。我们重点介绍英格兰就是因为,作为英国国家体系中的最大组成部分,它是大多数人前往英国的最终目的地。然而,即使是在英格兰境内,教育体制也不是完全统一的。
英国教育体制中相同的部分是,由位于伦敦的中央政府从总体上决定英国所有学生每年的学习内容。政府自1980年起制定了国定课程(NC),对英国学生的课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划,此后每年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增减或改动。英格兰所有的公立学校都要按照国定课程来安排教学内容,而政府下设的检测机构OFSTED也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验。政府还要求所有公立学校的学生参加常规考试,借此检验他们是否达到了国定课程的要求,以及在英语、数学和科学技能方面的进步。(稍后会介绍有关此类考试的更多情况;如需了解英格兰的常规课程参见附录B)
政府还设定了学生入校学习的年龄。例如,所有孩子必须在五岁的时候开始接受教育,而实际上大多数孩子三岁就会入学。五岁是官方设定的英国学制的第一年,因此被称之为“国定课程第一年”(NC Year One)。孩子们必须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直到16岁(即11年级),很快这个年限会被提升至18岁。而即使是现在,大多数学生年满16岁后还是会在学校多学习两年,读完12和13年级,以此通过更高一级的考试,升入大学。
第二章和第六章都会提到,英格兰的学年是从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学生的入学时间必须符合年龄的相关规定,例如,在9月1日前年满5周岁才可以当年入读一年级,也就是说,到次年的8月31日,这一届学生都会年满6周岁,然后升入二年级。而私立学校在年龄上的要求和公立学校完全是一致的,参见下图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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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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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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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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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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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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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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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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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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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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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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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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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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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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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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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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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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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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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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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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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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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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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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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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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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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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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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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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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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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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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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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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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年龄和国定课程的更多信息,可以登录网站www.direct.gov.uk查询。
不同地区对各年龄学生的教育形式也存在差别。有些地区设有学前教育学校(First Schools),孩子们在这里读完1至2年级(包括幼儿园和学前班)后,才能进入小学继续3至6年级的学习,然后再升入中学接受7至11年级,或7至13年级的教育。而在其他地区,小学招收7年级以下的所有孩子,并且下设幼儿园和学前班。还有一些地区开设专门的中级学校(Middle Schools),学生在这儿接受5至8年级的教育,年满13岁时在升入初中就读9年级。
如果中学阶段的教育直到11年级,那么学生还要进入提供高中课程(Sixth Form)的学校,完成升入大学前的最后两年学习。请注意,英国人对学制的称呼很大程度上受到历史的影响。在历史上,小学就是专为年幼学生设立的,所以很自然的,其后的教育阶段就被称为中学,尽管后来学制有了细微的变化,小学已经不再是学生们最先要入读的学校,这些称呼还是被习惯性地沿用了下来。同样地,在政府制定国家课程(NC)之前,中学里没一年级的称呼就是按照数字顺序排列下来,但随着国家课程的出现,现在的7年级曾被称为一年级(Form One)。而当学生年满16周岁时,他们入读的年级也可以被称作六年级(Form Six),因此,六年级(Sixth Form)也就是指学生开始准备A-Level考试,或学习剑桥大学预科课程(IB,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的阶段。
然而,尽管各地的教育体系有所差异,政府还是统一把年级划分成了不同的“阶段”(Key stages)。1、2年级被称为第一阶段(KS 1),3至6年级被称为第二阶段(KS 2),7至9年级被称为第三阶段(KS 3),而10和11年级则被称为第四阶段(KS 4),政府会在以上某些阶段临近结束时安排考试,以检验学生们的学习水平和进步。考试成绩会分等级(Levels)评定,政府会统一设定每一阶段平均要达到的等级。由于政府要测出的是平均成绩,所以自然有学生在此等级之上或之下。安排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的考试被称为英国标准测试(SATs, Standard Assessment Tasks),而第三阶段的考试在2008年被废除了。到了第四阶段,学生要开始准备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GCS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所以不用再参加其他的单独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的标准测试(SAT)成绩并不会被判为“及格”或“不及格”,毕竟这并不是一项资格证书考试。实际上,这只是对学生进步水平的粗略衡量,并以此判断在学习上是否需要额外的帮助。学生的成绩会被划分为七个等级,学校依据各个学生的等级安排他们进入最适合自身水平的班级或小组。
虽然大多数学生都会继续12和13年级的学习,但由于这一阶段已经不包括在英国的强制性义务教育之中,所以目前还没有第五阶段的说法。而如果强制性教育的年限被提高至18岁,那么情况将会有所改变。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政府制定了有关学习内容、时间及教学方式的指导方针和管理条例,但在具体条款和执行程度上还是会存在差异。如第二章所说,大多数的公立学校在一定程度上都要接受地方当局的管理,由当局向中央政府申请教育经费,除扣一部分行政管理费后再发放至各所学校。有些公立学校得到工党政府(1997-2010)的许可,选择了类似“学院”(Academy)的身份,从而脱离地方当局的控制,直接由中央政府拨款资助,已获得更多的资源。从前这项特权通常是保留给需要更多资金的学校,而近年来有更多在OFSTED检验中获得较高评分的学校也被允许采取此类做法。这样看来,2010年以后英格兰有更多的学校具有“学院”性质。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公立学校中也有能够提供寄宿设施的。一共有35所这样的学校,符合公立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免费入学,只需额外缴纳膳食、住宿及校方监管的费用。有关这类学校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公立寄宿学校协会(SBSA, the State Boarding Schools Association)的网站www.sbsa.org.uk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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